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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我能有套房子吗?

1998-02-28 来源:光明日报 韩冰洁 我有话说

丈量梦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1998年,对经历了18年房改的众多中国城市老百姓而言,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的愿望越发迫切了。

据统计,目前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约为1500元/平方米。事实上,许多大城市的商品房售价远远高出这个数字。例如,北京二环路以内的售价高达10000元/平方米,二环、三环之间的达5000—7000元/平方米。资料显示,房改18年,全国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上涨了15倍以上,远远超过同期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这就不难理解下面几个数字:目前全国约有6000万无房户;截至1997年底全国商品房空置达70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高达3000多万平方米。

1998,福利分房的“末日”?

在1月14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侯捷指出,自1996年7月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提出发展居民住宅,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人民在解决了吃穿用之后,对住房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这种迫切需求就形成了巨大的潜在市场。

1997年,部分省市的局部范围内的政策性房改试验成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广州,1997年10月9日宣布,市直机关将从1998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实行货币工资分房;山东省1997年10月10日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停止福利分房,按职工工资收入的25%—30%计算住房补贴,理入工资。

兰州市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取消标准价,实行成本售房。

哈尔滨市商品房降价10%—15%,银行对首期已付30%房款并具备偿还能力的本市户口购房者提供贷款。

上海、武汉等地,实现公房上市交易。

住房租金改革取得进展,35个大中城市公房租金平均达到1.29元/平方米,深圳、大庆及部分中小城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率先达到了成本租金水平。

住房自有率不断提高,公房出售价格向成本价和市场价过渡,大部分城市取消了标准价售房。除北京、天津外,全国可售公房60%已售给职工。

然而,毋庸讳言,虽然局部亮色不少,但掩盖不了面上的尴尬———房改18年了,总在细枝末节上修修补补,在根本上仍缺乏实质性的突破。

期待突破

1997年,呼声甚高的房改并未出现人们所期待的重大突破,住房制度仍然是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掣肘因素:福利性分房的旧体制还在延续,新建住房不断进入旧的住房体制;公房租金水平没有摆脱低租金循环的福利使用方式,与物价和居民收入水平相比,提高幅度不大;房价相对于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太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各级机关房改步伐不大,没有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的房改进程;等等。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陆学艺认为,深化房改,促进住宅商品化,当前第一位的工作就是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停止福利分房,终止新房进入旧体制。经过十多年的房改,现在是终止旧体制的时候了。如果不确定一个住房旧体制运行的界限,新体制的建立就无从谈起。

经济学家戴圆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忧虑地表示:在目前的工资水平下,普通工人买不起房,福利房又分不到,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使工资制度货币化,住房分配商品化,而使“既得利益者”越来越庞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路要靠人走,深圳走得通,别的地方为何行不通?

建设部副部长叶如棠最近撰文认为,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必须把住房纳入个人消费,将国家和企业投入的建设资金,直接转化为对职工住房消费的货币分配。他指出,福利性分房的根子其实在福利性建房,所以要扭转福利性分房,必须“釜底抽薪”,如果把企业和国家的住宅建设资金转化为劳动者住房消费的货币分配,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会上升到30%左右。有了这个基础,银行就可以放心地向购房者提供抵押,从而大大加快商品化的路子。他预测,如果“投资变工资”的路子可行,每年将有3000亿元(包括已启动的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而随之而来的存量公有住宅的商品化,会使更多的资金进入住房资金循环。

房子问题可谓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住房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不慎,然而又不可不改。

1998,我能有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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